摘要

司法责任制推行至今,改革成效卓著,但同时“案多人少”、司法人员能力与责任无法匹配等一系列问题也阻碍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要解决这些问题,首要的任务是找准审视问题的视角。司法责任制作为一种“风险内嵌式”的责任体系,追究责任主体的刑事责任是其“内嵌”的基础,这种“追责方式”不但对责任主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还为深化改革提供了方向。因此筛选责任主体的司法员额制无疑是最佳视角,司法责任制中刑事责任相关制度必然是深化改革的主要对象。只有发挥司法员额制对外衔接、对内促进、改革指引的作用,解决司法责任制中刑事责任的相关实践问题,对司法责任主体进行科学构建,提高其逻辑思维等司法专业能力、完善司法免责等职业保障制度、加强专业法官会议等补充机制建设,司法责任制改革才能做到“真正”的深入,最终完成本轮司法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