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原地区自古以来都是我国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地区。然而改革开放后的快速城市化发展,对生态环境的过度利用以及其他一些不合理因素的存在,加快了中原地区生态环境的退化。该生态变化的出现,又对该区的整体经济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制约。当前为改善中原生态环境,提高地区综合经济发展,就需要我们采取对受损环境进行生态修复这样一种途径来实现。我们需要政府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鼓励、支持和引导将生态修复技术应用于生产活动,也需要通过相应的法律制度来进行调整和保障。因此,本文以河南省为例,通过对当前中原经济区受损生态环境的分析,进而提出构建生态修复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及制度完善的建议。

  • 单位
    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