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本文以江西省崇仁县港石灌区为例,对其现阶段水价执行的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其存在无专职管护机构和工程维养经费较少的问题。通过对港石灌区的供水成本进行核算可知,港石灌区全成本405. 06万元,全成本水价1598. 55元·hm-2,运行成本317. 18万元,运行成本水价1252. 05元·hm-2,现阶段执行综合水价不能满足运行管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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