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建筑规划界长期以来缺乏对"城市设计"的统一定义,城市设计缺乏社会共识、法律地位、编制办法和实施程序,这导致我国在过去三十年的快速城市化过程里的城市设计实施案例寥寥无几。如何改变?官方须明确城市设计的法律地位、编制办法和实施程序。此外,学界提出在建筑行业推行"城市设计职业后教育"是恰逢其时的弥补方法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