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考察了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对于创投活动的影响。由于创投机构通过复杂的合同设计以及主动管理手段使被投企业一旦违约将付出较大代价,社会信用体系的失信惩戒机制对创业投资的影响较小,社会信用体系能否提高创投机构所投企业的质量更多地取决于其事前甄别机制。实证结果显示,信用环境较好城市的创业投资金额较高,但创投机构退出率却没有显著变化。这说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仅有失信惩戒功能在发挥作用,事前甄别功能较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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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金融学院; 上海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