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我国的独特理论成果,作为中国农村长期以来的重要载体,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程中举足轻重。研究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制度有利于发展新型农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以及形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强大内生动力。目前我国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专门立法尚在进行中,学术界对于相关方面的研究停留不前,仍然存在集体资产管理机制未统一、成员进入与退出机制不完善、监督与管理机制不健全、责任承担机制不明确等现实问题,需要坚持问题导向,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在立足现实的基础上构建更加完备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