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个税"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上调至5000元新个税法虽然自2019年1月1日实施,但部分减税红利却从2018年10月1日开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通常所说的"起征点")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执行新的税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