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粤教继[2021]3号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财政局,各有关高校(单位):现将《广东省中小学名教师、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工作室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1年9月17日广东省中小学名教师、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工作室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部署要求,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省级名教师、

  • 单位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