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分别针对项目的设计期和运行期开展环境管理,实现两者的衔接是构建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源监管体系的重要任务。本文在分析两项制度在发展历程、监管范围、技术方法等方面存在差异的基础上,提出了两项制度衔接的重点和难点。基于环境执法对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落实的支撑尚显不足的现状,构建了"环评—许可—执法"一体化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许可制度与环境执法的任务分工和一体化生态环境管理体系的建设要点,确保无缝衔接的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全面落实,整体提升环境管理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