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博士生的身份定位存在欧洲模式与美国模式的差别。在欧洲,许多博士生与高校、企业等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他们被视为雇员,接受机构的资助;在美国,尽管大量博士生担任了助研、助教,但仍被视为学生。赋予博士生雇员身份,能够保障博士生的基本权利,提升博士生参与科研工作的积极性,但雇员身份会提高博士生的培养成本,改变博士生与导师、高校之间的关系属性,因而是否赋予博士生雇员身份在美国仍处于争论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