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在市场经济不发达、农业生产力低的情况下对“三农”有较显著的促进作用。但随着农村“小生产与大市场”矛盾的日益激化,目前这种土地制度只能起到农民“温饱”的保障作用,并不会给农民带来更大的收益。按照邓小平“两个飞跃”的设想“三农”的根本出路必然还是“仿股制”下的集体经济,而“农联”模式正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两个飞跃”的有效组织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