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监管部门一般有两种形式发现生产企业存在着质量问题:一是在生产企业抽查;二是在流通领域抽查。这两种形式都能督促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水平,达到监督抽查的目的。然而,这两种不同的抽查,实际上都属于倒逼抓质量的范畴,都是事后监督,与真正从源头抓质量相差甚远。本文结合笔者多年的工作经验谈几点浅见,以供商榷。一、监督抽查的形式与作用产品质量水平的高低反映在产品总体(术语称"核查总体")中不合格品数量的多少,监督抽查是通过对样品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