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下水可开采量通常作为区域地下水合理开发利用阈值上限,是制定地下水治理和保护管控指标的首要依据。围绕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以水而定、量水而行,以维持山丘区地下水排泄结构稳定为目标,提出了以天然基径比为参照的山丘区地下水可开采量计算方法—基径比关系曲线法;以保证河道内生态环境需水量为目标,提出了以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为控制指标的山丘区地下水可开采量计算方法—地表水可利用量控制法。以赤峰市山丘区地下水可开采量计算为例,结果表明:赤峰市山丘区地下水可开采量为4.07亿m3,计算结果较为合理,计算结果与方法可推动赤峰市山丘区地下水实现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为我国北方山丘区地下水可开采量评价提供研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