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我与他人和集体·(三)权利与义务"部分规定:"知道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非法侵害人身权利的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人身权内容,虽然统编教材没有旧教材内容集中,但人身权等民事权利也散见于教材之中,成为教师授课的重要内容。教师缺少对民事权利的必要理解和掌握,教学就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