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水是古今人类生存的自然需要和社会发展的区位因素,但因其流动不居的特性而使社会不断产生冲突。有关于水争端与水案的研究方兴未艾,不过在时空涵括以及理论建树上仍有很大空缺。倘若仅以现代社会日常的权利观念映射历史上的水权,则无法摆脱普遍理性在感性活动中的困境和非历史主义的窠臼,更无法透视历史上水冲突背后的力量本源。民国十年,山西贾家庄镇西陈家庄村发生卖水案。以此疑点为线索,梳理马跑泉流域“泉域社会”的水利类型特征和长时段变迁,揭示案件官方话语背后的疑点,结合近年来对马克思“社会权力”理论的诠释成果,以微观社会史的视角张力,展现出作为社会权力的“水权力”的运作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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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吕梁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