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因关联性事实而引发的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诉讼纠纷中,对商标侵权损害与不正当竞争损害之间关系的明晰是联结侵权认定与判赔裁量的关键一环。对法官而言,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之间有无损害混同或聚合,是其准确把握损害范围和判赔力度的基点,而在判决书中对此问题予以澄清则是确证判赔结果正当性的应然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