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用人单位(即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下同)生存发展的激烈竟争,学生暑假工具有经济成本低、青春活跃,用工期灵活等优势,成为各用人单位在暑假期间缓解用工压力,补充用工人员的一种很好的用工选项用人单位招用暑期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普通流水线岗位"招工难"、"用工荒"难题,降低其用工成本,同时,又对暑假工,增进社会认知能力,丰富人生阅历,提高实践动手能力,补充经济收入,提供了广阔的天地,对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才综合素质具有重大意义。但在实践中,对暑假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法律关系性质认识不一,导致暑假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权益产生的纠纷,适用法律不统一,同案不同判,不但不利于推进我国的法治建设,影响我国法制的统一,我们更认识到,暑期用工在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如法律性质认定,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的适用,暑期工合法权益的保护等。笔者从事经营管理工作20来年,在探究暑期工与用人单位关系性质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其法律内涵,切实维护学生暑假工的合法权益,实现法律蕴含的价值,对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