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科技发展为目标的政策导向往往成为诱发技术误用和谬用风险的重要因子;以风险防范为前提的监管策略易对技术研发应用的突破性进展形成过度限制。在世界各国抢夺科技发展制高点的过程中,同时实现安全治理目标绝非易事。上述困境从表象上看源于技术迭代与治理规则的发展异步;本质上则是基于国家利益的忧患意识和控制意识与竞争意识和领先意识的二元争锋。作为生物安全法的重要立法原则之一,统筹发展与安全的实质是要求通过法的规范性指引作用,进一步调动本领域内部形成广泛的利益共识。本文根据生物医学技术内外部风险的不确定性特征,提炼该领域统筹治理困境的形成动因,试图通过基于协同治理的风险预防原则、突出动态调整的分级分类原则、强化主体责任的依法依规原则,建构起具有针对性的原则遵循,以利破解该领域发展与安全的统筹治理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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