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承认中的权利处分理念存在三重逻辑:在政治逻辑上是对党的刑事司法政策的贯彻,在历史逻辑上是对中国“无讼”“和谐”等传统优秀文化的传承,在理论逻辑上是对权利之可选择性与恢复性司法理念的落实。受本土文化和新时代司法公正观的影响,刑事承认的内核为“推定刑事承认为真实”,呈现出“窄入口”“强效力”和“窄出口”结构。该结构决定了刑事承认的进入机制较为严格:在程序要件上受承认能力、意思表示和承认场域的约束;在实体要件上以存在事实基础和其他证据为内容。刑事承认的“强效力”表现为推进诉讼证明进程,并由此催生提高诉讼效率及减少审前羁押之衍生效力。此外,刑事承认的退出机制受到严格限制,仅包括以“意思表示不自由”为中心的撤销机制和以“尊重客观事实”“合理处分”为中心的推翻机制。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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