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11月24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及省委、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省委教育工委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出台《关于福建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立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福建省教育系统宣讲团,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工作。《方案》明确,省委教育工委组建领导干部宣讲团、理论骨干教师宣讲团、新时代青年学生宣讲团三支“百人宣讲团”,宣讲团成员由全省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高校主要领导、省高校思政课教指委主任委员、党的二十大代表、全国模范教师、优秀共产党员、最美教师、最美辅导员、课程思政名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