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制类电视节目兴起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发展至今,对社会公众进行普法的功能日益凸显,也将在未来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城市电视台由于题材有限,资源有限,创办此类节目实属不易。一档节目是否为受众接受,主持人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法制类节目主持人为了胜任这类节目,除了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应该努力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并在实际工作力求突破,有所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