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选取2012—2021年中国沪深两市A股上市企业面板数据,采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与中介效应模型,实证检验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颠覆性技术创新的影响机制。研究发现:知识产权保护能够显著增强企业颠覆性技术创新能力,且该结论经多种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数字经济是知识产权保护作用于企业颠覆性技术创新的重要传导机制,随着企业颠覆性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边际影响效应逐步递减。据此,应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完善数字经济协同治理体系及落实区域差异化发展战略,为企业颠覆性技术创新注入强劲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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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