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共同体理念在流域空间上表现为自然命运共同体、社会群体利益共同体和生态保护行动共同体的有机统一。新时代深化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改革,要遵循生命共同体理念,推动实现补偿主体多元化、补偿方式系统化、补偿空间全域化和补偿依据法治化。近年来,福建积极践行这一先进理念,在闽江流域建立生态保护成本多元共担的筹资机制、生态要素综合性评价的资金分配机制和生态系统性保护的项目推进机制,有效促进了流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取得显著的制度绩效,具有先行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