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北朝时期,前胡应为柴胡的入药品种之一,可替代柴胡使用,古方小(大)前胡汤与小(大)柴胡汤方源相同,可以互用;其性状相近、性味相同、功效相当是二者替用的基础。南朝梁代陶弘景正式将前胡著录于本草文献,仍与柴胡互资鉴别,容易混淆。至唐代柴胡与前胡逐渐形成多个明确品种时才彻底区分,然而功效仍袭旧说。金元时期,受药性归经理论影响,前胡柴胡在归经上出现分化,柴胡属肝木而升生,前胡属肺金而肃降,从此二者在功效上亦出现明显分化并延续至今。因此,宋以前出现的前胡替代柴胡使用的情况有其合理性,在前胡和柴胡性状相近、性味相同、功效相当的药物理论基础上,古方小(大)前胡汤中以前胡替代柴胡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