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支柱,加强对国有企业的有效监督,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在企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冀中能源集团纪委通过“三个强化”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坚持抓早抓小,紧盯重要节点、关键少数、主要环节,不断织密监督网络,主动破解了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工作中的“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问题,守好了“主阵地”,实现了站位的提高,

  • 单位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