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第五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办法所称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在项目中承担总体技术责任的技术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审定人等。本办法所称项目专业负责人,是指在项目中承担本专业主要技术责任的技术人员。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