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旨在评估我国食用菌污染物(重金属、放射性物质和微生物)限量、食品添加剂使用控制水平,打破或跨越技术性贸易壁垒。对GB7096—2014引用的GB2762—2017、GB2760—2014、GB29921—2021和GB14882—1994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CAC)、欧盟+英国、美国、日本、韩国食用菌及类似产品重金属、放射性物质、微生物和食品添加剂种类及限量比较分析,揭示其差异和特征。研究表明,我国食用菌和/或蘑菇(鲜)标准中的重金属残留控制种类多于CAC和欧盟+英国、美国、日本、韩国标准,我国相同的重金属限量宽于其他标准;放射性污染限量严于CAC和欧美日韩标准;微生物种类多于CAC、欧盟+英国、美国、日本,少于韩国标准中的微生物种类,相同微生物其限量值一致;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差异较大,我国食用菌(鲜或冷却)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严于CAC和欧美日韩。我国食用菌中重金属和放射性物质污染、致病性微生物、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与主要进口国家和CAC标准在种类及限值差异较大,出口食用菌应满足进口国家(地区)要求,保障其出口安全,促进食用菌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