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鲁政办发[2019]35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高等院校:《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