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五条“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规定,在招投标活动中,当投标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或者遇到违法违规的行为时,可以通过提出异议或投诉两种救济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近些年来,随着我国招标投标相关法律的不断健全和市场竞争的不断激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