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伴随中越边贸活动的持续发展,盲目开发、"一次性发展"等不正当方式致使两国边境地区的环境问题频发,迫切需要中越两国共同推进边境地区生态资源保护的深度合作。长期以来,两国检察机关自上而下保持密切交流,已在多领域、多层面形成多项协作沟通机制,为边境生态资源保护工作的合作提供了坚实基础。但两国在环保现状、环境法规以及治理机制等层面存在的差异性,致使中越检察机关的环保协作机制构建仍存在一定难度。基于此,以现有的双多边合作机制为基础,通过跨域协调、务实沟通等途径,探索创新两国边境检察机关协作新模式,进一步营造出具有边境特色的生态领域司法合作新秩序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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