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是我们党在科学反思现代化道路和模式基础上做出的科学抉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指人与自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生命共同体。可以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原则称为生态化或绿色化原则。在坚持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的前提下,我们要将生态化原则全面地贯彻和渗透到现代化的全部过程、领域、动力当中,努力实现生态化和现代化、生态现代化和人的现代化的统一,一体化地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现代化的永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