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了解安县农村妇女家庭地位现状,初步分析其原因,为相关研究提供参考。[方法]通过现场调查获取资料,采用描述性及推断性统计分析方法,结合"摩塞框架"相关内容进行分析。[结果]该县400名妇女现场调查结果显示:农村家庭规模以主干家庭为多;20.5%的妇女婚前家庭经济条件比丈夫差;婚后25%的妇女不太清楚或完全不了解家庭财务状况;在家庭大笔开销上,妇女自己决策的占11.5%;在健康决定权上,69.5%的妇女可以自己作主;84.5%的妇女婚姻都尊重了自己意愿,在生育和避孕决策上,妇女拥有较大的自主性。[结论]四川安县农村妇女具有一定的家庭地位,主要表现在处理家庭日常生活的具体事务上,在面对疾病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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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四川省医学科学院; 四川大学;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