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赤水河流域生态屏障是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四川赤水河流域生态屏障安全,泸州市在“立法”、执法及司法方面采取了系列举措,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面临全域共治机制尚不完善、矿山开采遗留问题及石漠化问题严重、执法工作难度大、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为解决以上问题,建议统一赤水河流域相关规划编制,建立区域合作机制及互助机制;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治理,设立专门的流域管理机构;采取PPP水基金及信托基金模式,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