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 2005年,《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并规定附件Ⅰ国家(发达国家和经济转轨国家)到2012年,将6种GHG(CO_2、CH_4、N_2O、HFCs、PFCs、SF_6)的排放量削减5%(以1990年的水平为基数),同时还规定了三种境外减排和减排额度交易的灵活机制:国际排放交易(IET)、联合履约(JI)和清洁发展机制(CDM)。通过这三种灵活机制,协助附件Ⅰ国家以较低成本实现减排目标,缓解其国内减排压力;并作为全球各国实现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刺激国际投资。IET是基于配额的市场交易,是由UNFCCC规定的附件Ⅰ国家(发达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进行展开的,购买者所购买的排放配额是在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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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 西南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