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果不是编纂审判志,我不会去找寻1950年7月建院至今的各类裁判文书,不会知道判决书还有手写版本。这是一份落款为1950年7月15日的刑事判决书,从右往左竖排手书繁体字,落款加盖院印和院长、审判人员印章,院印和私印都是繁体字;纸张泛黄,字迹已晕开。这份编号为"法刑字第九九号"的手写版判决书,是我见过的历史最久远的裁判文书,如获至宝,像发现了一份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