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理论上,在物价和金融稳定目标冲突下,中央银行应该基于宏观金融稳定,运用宏观审慎工具对异常的信贷增长和资产泡沫进行干预。在本文中,我们从实证方面对我国货币政策干预房价泡沫的有效性进行检验:首先根据价格收入比(price-to-income ratio,PIR)把35个城市分为"过热"和"一般"两类子市场;接着分别以利率和银行信贷作为货币政策的代理变量检验货币政策的有效性;最后分析货币政策对两类市场失效的原因。

  • 单位
    福建江夏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