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包括我国在内的澜湄流域六个国家,地理位置、历史条件、经济发展、政治体制和宗教信仰等差异很大,对于澜沧江—湄公河的利用与开发的需求不同,加之个别国家奉行"唯国家利益论"的环境外交指导思想,导致在澜湄流域水资源合作中有诸多的矛盾与冲突。为更好地推进澜湄流域合作,亟须超越唯国家利益立场,本文提出命运共同体框架下区域治理机制的调整与完善,如:强化各方互信建设,建设区域合作管理平台,加强舆论宣传与管理。以期为推进共同的、合理的、科学的、可持续的开发澜湄水资源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