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保障所有居民的基本居住既是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使命,也是我国各级人民政府的义务。住宅用地是实现居住的前提。鉴于城镇住房保障的不足,为保障所有城镇居民的基本居住,本文分析了住宅用地保障的比较优势,建议改革城镇基本居住保障制度,调整基本居住保障新模式,实行基本居住保障普惠制:以“住宅用地保障”取代配售型住房保障,将单一的住房保障模式调整为“以住宅用地保障为主、以住房保障为辅”的综合保障模式,并以“政府划拨住宅用地,居民拥有房屋产权”的“新型共有产权住房”实现住有所居。此外,本文认为,住宅用地资源有限,只有限制奢侈消费才能保障基本居住。因此,国家还应在现行制度框架下进一步完善城镇住宅用地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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