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电子邮件在互联网上的广泛应用,已出现当事人将双方往来的电子邮件作为证据使用的案例,而我国目前尚无电子邮件作为法定证据的规定或司法解释,采信电子邮件证据,必然要弄清它的特点、法律地位和辩真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