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21年3月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和《2020年全国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全国预算(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