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最近,有媒体报道,广西、江西、贵州、湖南、湖北等各地高校400多名大学生,通过广西某金融投资公司"704校花"平台的"校园贷",借钱买高档手机后,却还不起钱,最终成为被告,却无一应诉。不少大学生认为,国家打击高利贷和非法放贷,校园贷属于非法放贷,所以他们借的钱可以不用还。对于此篇新闻,网友有两种反应:一种是认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些大学生逃避责任,毫无诚信,也毫无法律常识;另一种是认为情有可原,校园贷是个"巨坑",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