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天津市某钢管加工厂为例,依据《HJ 610-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通过评价等级及范围、预测因子与时段、评价标准确定,以及对污染源强分析和模型概化,预测了该钢管加工生产项目运行后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采用解析法计算出锌和总磷污染物的扩散迁移范围,得出非正常状况下锌、总磷预测污染物在服务期15年内影响范围会超出厂界。建议以建设单位为主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与标准,通过监控、防渗防控和检漏等措施,减少污染对周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