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作品有三种境界:入眼、入脑、入心。这三种境界,也是戏剧作品的三个层次。戏剧之"美",是"真"与"善"相显现的表现形式。真,是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善,是人类社会的共同愿望。只有既符合历史发展客观规律,又符合人类社会进步的总方向,这一事物才称得上美。能够入眼、入脑、入心的戏剧作品才是真正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