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鄱阳湖流域水利开发与环境演变之间存在着正负向生态效应关系。一方面水利开发改善了农业耕作环境,推动了广大山地和湖区地方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正向生态效应;另一方面与山争地、与水争地的过度开发加大了生态压力,给地方社会生产和民众安全造成负面影响。同时山地开发和湖区开发与流域环境变化之间具有较为紧密的关联性,两者之间的合力加剧了流域内水利开发和环境演变之间的矛盾。地方官府在其中管理的缺失,成为流域区生态失衡加剧的催化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