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格化治理是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技术手段,但网格技术治理体系在进入社区社会时陷入悬浮困境,主要表现为自上而下、行政主导的网格员选拔方式使网格员与社区居民的关联性减弱,信息上报为主导的行政任务挤占了网格员回应社区事务的空间,上级政府意志为主导的监督考核方式替代了群众意见。这就使得网格化管理过程中的治理主体、治理内容、治理规则与社区居民主体、社区实际需求、社区群众意见没有关联,导致技术治理悬浮。为此,我们需要重新认识县域社会的“半熟人”属性,重视东中西部城市经济发展与治理需求的区域差异,并将技术治理充分融入社区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