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集体产权嵌入复杂的地方行政权力结构和村庄权力结构,朝着国有化、私有化和股权化等产权样态演进,形成行政主导型、规则竞争型和利益均沾型三种集体产权变迁模式。与之对应,地方政府给予村干部任职行政化、公共规则治理、制度化分权等制度回应。这表明,集体产权变迁与基层治理结构之间并非线性的因果逻辑,反而呈现出复线的循环关联,并在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国家与农民关系两方面产生重要政治后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国家主导的新一轮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革,能否优化相对均衡的土地利益格局,值得进一步的经验考查和理论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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