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画字银"是民间契约交易中给予契约参与人的一定数额报酬,是正价之外的交易费用。无论白契还是红契,河西民间均存在给予契约参与人一定数额报酬,包括代书人、亲邻、中见人等。清代河西民间"画字银"给付数额一般占交易额的1%-8%,民国时期占比较高。"画字银"分担方式多样,存在"酒食画字银在内""酒食画字银在外"以及"内书字在内外书字在外"等规则,体现出河西民间契约实践的独特性。"画字银"分配方式亦具有一定的规律性,亲族中长辈所得数额高于晚辈,多数情形下代书人所得数额最高而中人所得最少,"画字银"均等分配属于较少情形。支付方式最常见为货币,其次是酒食、实物等,"画字银"的支付在民间契约交易中既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法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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