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为深入贯彻财政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局党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建立监管局与财政等单位党建联建工作机制”要求,宁波监管局党组着眼强化优势互补、增进工作互动,积极探索与宁波市财政局建立“四联四共”党建联建机制,扎实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共同为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宁波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