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制度是社会和谐与国家稳定的基石和保障网,然而往往又是社会冲突生成的根源。现阶段中国还处于从传统社会管理向现代社会治理转型的深水区和攻坚期,各种社会矛盾冲突频发,而与之相对应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整体仍相对滞后。基于公共冲突治理之视角,对当前我国公共领域社会治理制度进行反思与检视,发现其存在以下问题与不足:结构性逻辑思维导向下的制度建设忽视其所应蕴含的责任、义务及长效机制建设,聚合式的制度设计忽视了在实践中无力解决其自身偏好和禀赋问题,制度制定主体相对单一,司法主体和社会主体力量相对薄弱,因外界各种环境或因素的影响使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失灵或异化。为此,应着力在制度理念上,从结构性逻辑转向恰适性逻辑;在制度内容上,从聚合式制度走向整合式制度;在制度主体上,注重多元主体参与;在制度流程上,防止制度异化或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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