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办理死刑抗诉案件,要通过精准抗诉加强对审判工作中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监督。对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通过抗诉方式,明确利用未成年人实施毒品犯罪并残害未成年人致死的,应当认定为“罪行极其严重”的死刑适用标准,明确赔偿谅解不影响量刑的具体情形。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通过未成人年人司法保护,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系统开展法律监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